信息系统行业的资质证明,之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由国务院明令取消,原先的证书也已废止。现采用的是“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从2019年11月开始试行。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是信息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正向更高层次发展,对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由大变强,培育国家重点骨干企业,提升全行业支撑性作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科学有效地评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的能力水平,指导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标准应运而生。《T/CITIF001-2019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 能力要求》标准提出了对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提供者的综合能力要求。
能力评估是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立足于行业自律、自愿申请为前提,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活动。CS能力评估结果供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作为选择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供应商的参考依据。
获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CS)能力评估证书的收益:
1)有利于市场竞争,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技术和管理能力。
2)有利于展示自身实力,便于信息系统项目主建单位对项目承建单位的选择,降低前期沟通成本。
能力等级划分
CS标准能力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CS1 级(初始级)、CS2 级(基本级)、CS3 级(良好级)、CS4 级(优秀级)、CS5 级(杰出级)。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 1 年以上;
2)社会信誉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证书管理
1)证书由评估机构颁发,同时带有电子联合会能力评估统一标识,证书信息可在评估工作管理平台查询。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4年。
2)在证书有效期内,不能按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和接受监督评估的获证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其证书。
3)获证企业证书期满未提出申请的,或再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其证书到期自动失效。